{{ $t('FEZ001') }} 謝宛妤
{{ $t('FEZ002') }} 學務處體育組|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3月24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40200586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體育署主辦之國民小學籃球聯賽,已於113學年度籃高305組別實施「不得採區域防守」之規定。為利基層教練有效銜接及適應相關規定,並提升國小學生籃球基礎能力,避免學生過早且長期使用區域防守,而忽略個人基礎能力,請貴校鼓勵配合前揭政策,該署後續將提供相關指引,以利基層教練訓練使用。
{{ $t('FEZ003') }} 174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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