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何歆
{{ $t('FEZ002') }} 教務處設備組|
臺北市中山區中正國民小學114年度階梯藝廊春季展作品甄選實施辦法
目的:
激發兒童藝術創作潛能與提昇兒童藝術水準。
鼓勵學生參與美術活動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及涵養美術創作素質。
參與對象:本校學生
作品規格內容及遴選件數:
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創作媒材不拘,平面設計、手繪畫作(水彩、水墨、素描…)、照片拼貼、電腦繪圖均可,如為電腦作品,使用繪圖軟體不拘,解析度350dpi(含)以上,列印並附上電子檔案光碟。
作品規格如下,請自行選擇喜好規格創作,件數不拘。
各規格欲徵選幅數如下:
a. | 4K直式:4幅 | b. | 4K橫式:11幅 |
c. | 8K直式:8幅 | d. | 8K橫式:2幅 |
四、交件相關事項:
收件日期:自114年2月17日(一)至2月24日(一)止。
交件方式:請整齊書寫填妥「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於截止日前直接送交教務處設備組,作品請勿壓折或捲曲,作者資料不清楚者視同放棄。
五、評選方式:
評審委員:由教務處聘請相關專長教師或專業人士擔任評選。
評分標準:主題清晰20%、構圖完整20%、技巧熟練20%、創意新穎20%、
媒材適當20%。
六、獎勵方式:
獲選作品於本校階梯藝廊展覽。
獲選作品之作者,將於兒童朝會中頒發獎狀。
獲選作品之作者,給予E酷幣10點。
七、注意事項:
參賽者須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參選作品必須是自行創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如經檢舉查證屬實,除追回獎狀、獎品外,有關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所有參賽之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刊印及展覽之權利。
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八、經費來源:由學校教學材料費項下支應之。
九、本辦法敬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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