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設備組|
臺北市中山區中正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科學展覽實施計畫
一、依據:依「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辦理。
二、目的:
1.提高學生對科學之正確觀念及態度與思考力和創造力。
2.激發學生研究科學之興趣。
3.激發學生對科學獨立研究之潛能。
4.增進師生研習科學機會,激發科學創新之教學方法,倡導中小學科學研究風氣。
三、主辦單位:教務處。
四、參加對象:本校五、六年級學生,參展作者以一至六名為限。(歡迎四年級學生參加)
五、指導人員:
1.指導人員不得超過二人,以指導員身分輔導學生研製展品。
2.有意願參加校內科展的小組,可商請自然老師指導。
3.可請級任導師督促學生,並配合自然老師指導製作。
六、展覽科別:
1.數學科
2.物理科
3.化學科
4.生物科
5.地球科學科
6.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 (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 (含生物科技/食品科學)
8.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三) (含化學工程/環境科學)
七、展覽內容:
參賽作品之內容應以學生所學習教材內容所做之科學研究為主。參展學生應於作品說明書研究動機項下說明參展作品與教材之相關性(教學單元);指導教師並應於作品送展表簽署認證前項說明。參賽作品皆應遵守「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參展安全規則」之規定(附件四)。
八、辦理方式及時間:
(一)請自然領域任課教師進行篩選,每班繳交作品以不超過三件為原則,若同班有多件作品
表現優異,仍可增額報名,並請指導學生備齊繳交作品所需表單。
(二)報名及送交作品說明書截止日期:以班級為單位於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前交至教務處設備組,逾期即喪失參賽資格。
(三)送交內容:
1.報名表(見附件一)
2.作品說明書一式4份(見附件二:說明書封面,附件三:說明書內文)
(四) 初審: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評審團辦理作品說明書審查,評選入選作品參展。初審結果在本校中正國小網站(www.jjes.tp.edu.tw)公告。
(五) 入選作品評審(複審):
1.時間:115年1月2日(星期五),入選作品準備書面資料與投影片檔案,向評審進行作品簡報。請入選作品之投影片檔案於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放學前繳交至教務處。
2.地點:會議室
3.入選作品結果:115年1月9日(星期五)於中正網站公告。
九、評審:
(一)評審委員由校長敦聘本校具專長的老師,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評審作業。
(二)經評審委員評審之特優作品代表本校參加台北市科學展覽會。(可報名4件)
(三)評審原則:由評審團參酌下列原則訂定,並注意展品是否為作者親自製作。
1.主題或材料之鄉土性。
2.主題或解決問題之創意。
3.科學方法之適切性(包括科學精神與態度、思考邏輯程序、研究或實驗日誌之
詳實性及作品之完整性)。
4.學術性或實用性價值。
5.表達能力及生動程度(操作技術)。
6.主題與教材之相關性。
7.實驗的完整性。
8.後續實驗的發展性。
十、獎勵:
(一)由評審委員會自進入複審的作品中,評選出特優、優等的作品頒發獎狀,餘僅發放入選
證明。各獎項名次依入選作品水準而定。
(二)經評審委員評審出之特優作品(本校最多可以參賽四件,依收件作品參賽情況與指導老師
意願,決定參賽件數),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科學展覽競賽。參賽選手應配合校方與指導
老師準備參展事宜。
(三)若不符送件標準,各獎項得以從缺。
(四)代表本校參賽者,務須配合台北市科學展覽各項規定,準備參賽作品完成送件。
十一、本計畫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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