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佈告欄 公告主旨 行政院業於111年3月2日核定本府所制定之「臺北市新興 菸品管理自治條例」,本府預計於111年3月下旬公布施 行。未滿菸害防制法法定吸菸年齡者(目前為18歲),不得 使用新興菸品;違反者,應限期接受戒治新興菸品相關教 育。請貴校協助運用多元管道向師生及家長廣為宣導,詳 如說明,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2 年 3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業務公告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277 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 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 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pdf94.9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宣導海報.pdf713.88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pdf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宣導海報.pdf 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宣導海報1 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宣導海報1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宣導海報1.pdf676.4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宣導海報1.pdf 【2022-03-19】「HER-Story新女性50年」巡迴特展臺北場 【2022-03-18】本市111年度國民小學推動兒童深耕閱讀《素養導向 的多元評量: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