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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佈告欄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預告「臺北市內湖復育園區、山水綠生態公園及福德坑環保復育園區,自109年7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公告
發佈日期 2020 年 6 月 01 日
發佈單位 衛生組
公告類別 行政業務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792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臺北市內湖復育園區、山水綠生態公園及福德坑環保復育園區,自109年7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本公告禁菸場所之違規吸菸行為人稽查取締,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另後續行政處分、行政救濟、行政執行等事宜,由本局執行。
四、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五、如貴機關學校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預定於109年6月1日刊登),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予本局承辦人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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