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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佈告欄

公告主旨 教育局重申轉、出入學相關事宜
發佈日期 2019 年 2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業務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101
公告內容

各校辦理本市學生轉、入學時,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 查驗戶口名簿,確認學生確因家庭戶口遷移。
  • 學生家長雙方(或監護人)須親自到場辦理,繳驗身分證件,並於入學申請書(含轉入及轉出)簽名;若無法親自到場辦理者,須出具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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